关于停止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消除区域壁垒及准入障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济南市房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我局已公布的“济南市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废止。
特此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